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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分手财产怎么分?常州律师说清共同财产与债务处理

同居期间一方个人的收入和财产,原则归该方所有;双方共同购置或共同取得的财产,一般按共有处理,有约定的从约定。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双方也可以协议偿还,协议不成可请求法院判决。分割时还会照顾妇女、儿童及患病一方。为更好地帮您解决常州同居分手财产分割的问题,专门整理了相关知识、法律和实务内容,如需专业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徐炜律师。 一、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分割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一般会按份共有处理。双方可以协议偿还债务,协议不成时,可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二、同居期间的收入算共同财产吗 同居期间的收入是否算共同财产应视情况而定: 1、同居期间的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共同共有的财产,可以由共有人协议分割或者出卖; 2、同居期间一方个人所得的财产,则不属于共同共有的财产。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1、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分割; 2、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3、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夫妻的共同财产认定标准如下: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综上所述,同居期间的双方如果是共同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同居期间一方个人所得的财产,则不属于共同共有的财产。共同共有的财产,可以由共有人协议分割或者出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三、同居期间的债务如何处理 同居期间的债务处理有如下方面: 1、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3、分割财产时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4、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关系不像婚姻那样有明确的财产登记和法定分配规则,很多纠纷卡在收入算不算共同财产、债务该谁还这些细节上。每个案子的出资方式、共同生活时间都不一样,处理思路也不相同。徐炜律师是上海博爱方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十六年,在常州和上海办理过大量争议解决案件,对法院的裁判思路比较熟悉。如果你正为分手后的财产或债务发愁,找个律师把情况说清楚,往往比自己在网上找答案更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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